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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最新消息>教育部來函

教育部就提升校務專業管理能力計畫來函重申計畫主旨及注意事項

注意事項:
1.計畫請以「學年度」進行規劃(包括經費需求)。
2.依審查作業要點第3點第1款規定,以「建立大學生學習成效評估及提升機制」為主題擬定執行計畫及配套措施。
3.經常門、資本門及人事費比例請依實際需求規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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