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 

 

Recent

數據載入中...

首頁 > 最新消息>教育部來函

教育部函「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」1份

說 明:
一、 請旨揭學校依本處理原則,訂定全校性處理規範,並於104年7月底前完成校內行政作業,就各單位配合事項進行督導。
二、 為落實推動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,請參考「學校就學習及勞動助理業務分工及運作」建議(如附件2),進行業務分工,並建置配套機制,以期周妥。
瀏覽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