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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最新消息>教育部來函

教育部公告自106學年度起僅辦理校務評鑑,系所科評鑑停辦

一、 教育部為落實簡化評鑑及行政減量,技專校院自106學年度起僅辦理校務評鑑,系所科評鑑停辦。教育部刻正研議技專校院評鑑2.0校務評鑑指標,依規劃時程預定於106年底公告,並適用於107學年度受評學校。
二、 未來教育部不再辦理系所科評鑑,回歸由學校專業發展自主規劃,學校如有以系所科評鑑結果申請境外專班或境外招生名額等需求,其系所科評鑑應自行委請評鑑專業評鑑機構辦理,並於向教育部提出申請案時檢附評鑑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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