廢止「教育部試辦認定科技校院自我評鑑機制及結果審查作業原則」公告

為落實簡化評鑑及行政減量,技專校院自106學年度起僅辦理校務評鑑,未來教育部不再辦理系所科評鑑,回歸由學校專業發展自主規劃。

「教育部試辦認定科技校院自我評鑑機制及結果審查作業原則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6年12月7日以臺教技(四)字第1060169672B號令廢止,發布令如附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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