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修正「教育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」第3條

一、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4日以臺教技(二)字第1122300165A號令修正「教育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」第3條。
二、修正後條文如附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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